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
晋教〔2021〕2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加快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行业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结合山西省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的总体部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转型发展蹚新路的高素质人才需求和“六新”突破的创新人才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变办学思路,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转变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转变办学方式,开展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转变教育教学目标,促进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内涵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能力培养为核心,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培养符合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坚持产业为要,主动服务发展。建立健全与我省能源革命和14+N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高度契合、紧密关联的应用型高校本科专业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创新创业体系,提高应用型高校本科教育对转型发展蹚新路的支撑作用和服务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产教融合,全面协同发展。推动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持续深入,破解科教协同和产教融合壁垒,打通产、学、研、转、创、用一体育人“堵点”,完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打造一体化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坚持改革引领,加快创新发展。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政产学研等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加强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协调,打造比较优势,蹚出一条示范引领的可持续、内涵式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建设目标
今后五年,按照“同步推进、重点支持”原则,在省属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全面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鼓励和支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整校建设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或将部分专业建设为应用型本科专业,形成与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相匹配的应用型本科教育体系,促进应用型本科高校“一校一面”、特色发展。
四、建设重点
根据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性质和特点,重点加强办学定位与治理机制、产教融合模式、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人才培养、学生发展、科研与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特色等10个方面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山西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指导标准(试行)》(附件)。
五、推进步骤
根据高校转型发展推进情况和职业大学建设情况,结合学校建设基础,分三批遴选推进成效明显的高校。
第一批:2021年10月底前,采取学校自主申报和省教育厅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至少十所转型意愿强、建设基础好的高校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引导国家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试点高校和山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联盟成员高校率先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第二批:2022年,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转型发展质量,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数量达到十五所以上。
第三批:2023年,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引导更多高校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对建设期满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质量评估,遴选和支持若干所满足基本办学条件要求且评估结果合格的高校。
六、支持举措
(一)提高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层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优先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领带动其他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
(二)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经费投入。统筹省“1331工程”等财政专项经费,予以引导性资金支持。
(三)加大应用型本科高校政策倾斜。重点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申报国家一流专业和国家一流课程,在省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课程立项中给予优先支持。统筹优势教育资源,在本科教学名师、现代产业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七、过程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施,日常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由山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联盟承担。各有关高校要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强化制度建设,统筹资源分配,落实目标责任,将应用型发展理念和举措落地落实。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应用型高校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建设任务。各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重点,紧紧围绕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具体建设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引领、彰显办学特色。以三年为周期,制定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目标和分年度建设任务。首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正式实施。
(三)严格考核管理。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的建设任务书,对学校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项验收。中期考核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结项验收合格,我厅将在项目、经费及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四)强化考核监测。根据山西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应用型高校办学特色。建立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制度,将应用型高校发展理念融入专业监测之中,以应用型专业建设带动应用型高校发展。
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3月10日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山西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指导标准(试行).doc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jpg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