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户籍管理指南
(一)新生户口迁入指南:
新生入学后将本人户口页或迁移证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复印件交辅导员,辅导员整理后并填写新生落户登记表,(表格在保卫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保卫部政保科(过期不予办理)
(二)毕业生办理户口指南:
1、省内的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部政保科办理户口迁出。(办理时效:当天办理完毕)
2、省外的毕业生可以去当地派出所申请“跨省通办”业务,从网上办理户口迁出。(不需要在学校办理任何手续)
3、省外毕业生也可以在学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部政保科办理,政保科整理完毕后统一去东校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校领取户口迁移证。(办理时效:7个工作日)
(三)考研升学学生办理户口指南:
1、凭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户口。
2、录取院校为省内的当天办理完毕。
3、录取院校为省外的办理时效为7个工作日,并按规定时间到校领取户口迁移证。或去当地派出所申请“跨省通办”业务,从网上办理户口迁出。
4、考研升学的学生户口一律必须迁到录取院校,不迁者其户口在研究生毕业后不能办理户口手续。
(四)退学学生办理户口指南:
1、先到教务部办理退学文件,凭退学文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户口迁出。
2、省内的学生当天办理完毕。
3、省外的学生办理时效为7个工作日,并按规定时间到校领取户口迁移证。或去当地派出所申请“跨省通办”业务,从网上办理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