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开展好近期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有序统筹推进学院教学科研和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现就教职工开展好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做好目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和学生返校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要在疫情防控以来各方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和教育厅的具体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开学工作预案,精准施策,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目前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和学生返校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决防止疫情传入校园和在校园传播。
2.继续有效做好网络教学。全体教师要按照学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课程特点,认真组织好网络教学,确保学生“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确保教学工作要求和教学质量不降低,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同质等效。
3.继续做好科学研究工作。学院负责和参与各类科研课题的教师要按照学校既定工作计划,安全有序做好各项科研工作。在目前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室限制开放的情况下,大力倡导居家科研、网上科研等,做到疫情防控期间科研不中断。
4.做好学院其他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学院正常运转。学院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要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遵照学院疫情防控、延迟开学等有关预案规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学院各项重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和学院的正常运转。
二、工作形式
在学生正式返校复课之前,要按照“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同时注重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的基本原则,采取适当的工作形式。
1.因防疫工作和学校运行必须到岗的有关人员,应克服一切困难坚守岗位,保证工作正常进行。对于上下班时间和考勤,学校原则上不作统一要求,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灵活掌握。
2.教职员工采取居家网络办公和网络教学、科研的方式,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和各项工作。
3.取消一切大型聚集性活动,避免人员聚集。不得组织教师开展集体教研、培训等活动,如无特殊情况,开会原则上使用网络、视频等会议形式。
4.除学院领导和学院明确安排的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外,其他教职工一律不得擅自返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返校,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到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备案。
5.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疫情防控、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担当作为,率先垂范。
三、对现居外地教职工返回工作地的安排和要求
根据教育厅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最新通知精神,并结合目前疫情情况,学院对居住在外地的教职工返回工作地,做如下安排和要求:
1.现居住在非疫情重点地区、身体健康、无因各种原因被医学隔离观察,且在太原市或晋中市有住所的教职工,须在近期内返回太原市或晋中市。
2.现居住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及本省平遥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或返回后必须在新校区单身宿舍内居住的教职工,现暂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3.教职工返回后需要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开展工作。
4.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排查清楚本单位在外地居住人员的详细情况,按上述要求,对这部分教职工的返回工作事宜作出安排,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关怀。各单位的排查情况和安排及时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防护要求
1. 注重个人健康防护,日常生活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外出。疫情防控期间,要尽可能减少外出和聚集,必须外出到公共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勤用抑菌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住所和办公室保持经常通风。
2. 配合学院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每天按时向本部门汇报自己的居住地、外出情况、接触人群、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不得作假和瞒报。
3. 自觉遵守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服从所在社区管理的各项规定,主动配合社区安保人员的工作,遵守纪律做表率。
4. 严格遵守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未经允许不擅自到校,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到校,必须按照防控预案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出入校门,必须出示工作证和有效证明,并接受体温测试。
5. 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发现曾有过与疑似人员、确诊病人接触史时,请不必惊慌,保持冷静,按要求到定点医院就医或做好隔离,并立即向学院和社区报告。
6.保持乐观健康的积极心态,遵纪守法,积极维护校园稳定和社会稳定,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务请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同时也要求全体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在防控期间的纪律要求,并做好自我防护,共克时艰,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学院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也要及时督导检查,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职工,及时给予批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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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