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近期,随着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甚至在同一省份和城市出现多个源头导致的多条传播链。为了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寒假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寒假和春节期间外出审批报备等有关事项特别强调通知如下,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1.在寒假和春节期间,全院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不返乡、不跨省、不出境,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跨省、出境或省内跨市出行,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2.全院所有党务工作人员,跨省、出境前,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或联系院领导)审批签字,并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出行。全院所有行政工作人员及教师,跨省、出境前,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或联系院领导)审批签字,并经学院院长签字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出行。全院所有辅导员,跨省、出境前,必须由所在系书记、院学生工作部(处)长审批签字,并经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出行。
3.全院所有学生,跨省、出境前,必须由所在系辅导员或班主任、所在系书记或主任审批签字,并经院学生工作部(处)长签字批准,报学生处备案后,方可出行。
4.全院所有教职工,省内跨市出行前,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分管领导(或联系院领导)签字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出行。
5.任何外出师生员工,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安排。如确需变更行程,必须按照学院外出审批报备的规定流程,提前完成审批报备手续,并按时准确填报企业微信平台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6.外出师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落实疫情防护各项要求,注意人身安全,确保通讯畅通,并自觉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寒假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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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