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山西省纪委和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抓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学院纪委印发了《中共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清明、“五一”期间廉洁过节要求的通知》的文件。
院纪委要求学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清明、“五一”期间“九个严禁”的相关纪律,率先垂范,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遵守公序良俗,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低碳祭扫、清廉祭扫,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以良好家风和文明祭扫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强调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部、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要与正在开展的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结合起来,要与当前学院正在进行的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要与学院正在实施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早部署早安排,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本支部、本部门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监督举报,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