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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16:35:18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4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气氛。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在“两节”前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节点纠治“四风”的要求,坚持把纠治“四风”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拿出严的措施,落实严的要求,巩固严的氛围,加强节前提醒,做好事前预防,严格节后自查,全程执行严的标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以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自警自励、知纪守纪,风清气正过“廉节”。

二、重申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节点见作风,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的重要考验。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禁打着“人情”的幌子违规收购物卡、电子红包、高档烟酒茶、“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礼品礼金问题;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宴请、陪游活动安排等问题;严禁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严禁借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禁存在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之机,违规大操大办等问题;严禁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酒后上岗。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治“四风”必须一刻不停、寸步不让。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严查快办,以“零容忍”态度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实际行动为万家中秋团圆、国庆祥和安宁的节日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提供纪律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扛起监督主体责任,要坚持以身作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列出清单、定出措施,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校党委和校纪委报告和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将各自假期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假期中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置处理的情况形成简要的书面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4年10月8日17点前报送至校纪委。

联系人:李紫雯

联系方式:0351-317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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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