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第一议题”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总支“第一议题”(以下简称“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根据《中共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第一议题”,是指党总支和党支部召开会议时,要坚持以理论为先导,带头学习领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原则上第一项议题都要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临时召开会议研究重要专项工作时,要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第三条 学习目标。通过“第一议题”学习,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切实推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四条 学习内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党内最新出台的制度法规;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选取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既要体现全面性、系统性,又要结合学院当前工作重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
第五条 学习形式。各党总支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还可以采取党建工作专题会、讲党课、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开展。每次学习根据当前的最新形势和要求,精选学习内容,纳入会议议题,组织集中学习。
第六条 “第一议题”学习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
1.党总支书记领学。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2.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领学。领学分管领域工作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3.其他形式。可以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第六条 “第一议题”学习应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重要形式。党总支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谈学习体会和落实举措,确保集体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第七条 “第一议题”一般由党总支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党总支书记确定。
第八条 总支宣传委员负责对“第一议题”研究的贯彻落实事项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定期向党总支书记汇报,确保“第一议题”落实见效。
第九条 “第一议题”组织实施的其他要求应符合党总支会议议事制度规定。
第十条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系部改革发展的各项问题,进一步提升系部治理效能,推动系部高质量发展。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