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重修课表的通知
重修课表已落实完毕,各教学任务选课名单已更新。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请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学生名单,做好教学工作;
2.各系督促申请重修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核对课表,按照教学要求完成重修课学习。凡是课表有问题的学生,于10月13日前到教务部213室办理相关手续;
3.未按时办理重修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无课程成绩。
二、提交材料、时间、联系人
1.提交材料:对此项工作形成书面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毕业年级学生、结业学生的通知情况;
2.时间:10月13日17:00前;
3.联系人:李老师,1553609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