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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申报2024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1点击:

院属各系部: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2024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

(一)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参考《2024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选题范围》(附件1),围绕相关选题申报,也可在人力资源研究范围和应用领域自拟题目,选报有理论性、创新性的课题。

二、管理流程

1.申报。按照自愿原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2024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2024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5月29日前报科技产业部。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组。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项的课题重复申报。报送材料包括:《2024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2024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汇总表》(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课题名称+申请人”方式命名)发送到邮箱:kjcyb@sxie.edu.cn。

 2.立项。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和山西省人力资源研究会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发文公布。立项课题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申报单位给予配套研究经费。请各申报单位将课题列入省部级课题项目范畴,在科研考核、职称评审等量化考评时与省部级课题同等对待。

3.实施与结项。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推进立项课题实施,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结题。课题主要结项成果为1.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课题结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含论文集)或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2)出版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决策建议被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决策建议》或《山西社会科学》报采用。

4.成果应用与推广。结项成果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力资源研究会根据工作实际推广运用,召开山西省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研讨会,对优秀的课题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