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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点击:

院属各系部:

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我市科技创新活动中提供科技战略咨询、项目评审、项目验收、平台认定、绩效评估、科学普及等服务,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科技赋能。晋中市科学技术局决定补充完善专家库信息,面向社会征集科技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晋中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主要来源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党政管理部门、金融财税、法律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具有较强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入库专家可分为技术专家(产业专家)、管理专家、科普专家和财经专家。

二、入库条件

凡申请加入晋中市科技专家库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在科技相关活动中无信誉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

4.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项目评审和论证等工作。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

6.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晋中市科技局管理。

(二)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或医疗机构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曾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企业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同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技术总负责人。

(3)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业绩非常突出,经两名以上已入库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共同推荐的,可破格入库。

(三)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科技管理、相关战略研究的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或从事科技管理工作满10年的科技管理人员。

(四)科普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科普工作满5年;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省有关科普政策;

2.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科普发展方向;

3.擅长普及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新工艺,并不以推销图书、产品等营利为目的。

(五)财经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财税工作满10年;

2.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且从事财税工作满5年的;

3.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高等院校经济、金融、财会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5.投资公司、银行、担保及保险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的财务高级管理人员;

6.为资本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负责金融市场管理和金融行业监管的政府机构处级及以上干部。

三、专家征集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提出申请,由本人填写《晋中市科技专家信息表》(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签字。同期准备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二)所在单位审核

专家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在《晋中市科技专家信息表》(附件1)中填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高校申请人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负责审核,加盖二级学院或部门公章。

所在单位填写《晋中市科技专家汇总表》(附件2)后连同申请人提交材料上报组织单位或部门。

(三)组织单位或部门推荐

各县(区、市)科技部门为辖区内企业人员的申报组织单位,省直单位、市直单位、高校院所或科研院所为本单位或部门人员的申报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在《晋中市科技专家信息表》“组织单位或部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填写《晋中市科技专家汇总表》(附件2)后连同申请人提交材料电子版发电子邮箱,纸质版邮寄市科技局核查。

(四)入库

晋中市科技局对各组织单位推荐的专家经过复核,符合条件者及时录入专家库。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入库专家对《晋中市科技专家信息表》内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和个人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专家入库资格,并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二)各级部门要对专家信息进行保密,避免信息外泄。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各申请人填写《晋中市科技专家信息表》(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签字。同期准备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2.各系部进行审核并在《晋中市科技专家信息表》(附件1)中“所在单位意见”处填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晋中市科技专家汇总表》(附件2),加盖系部公章;

3.上述材料于3月18日前纸质版报送至科技产业部八楼办公室,电子版(包括专家信息表、个人证明材料、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jcyb@sxie.edu.cn

附件1晋中市科技专家信息表.docx

附件2晋中市科技专家汇总表.docx

附件3《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pdf

附件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GBT_4754-20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