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12:11:44 】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转型发展能力,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现将申报 2020 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各类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科技创新计划

2020 年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包括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培育项目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7 类。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对象

1 .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在我省高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人员。

2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在我省高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人员。

3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依托我省高校设立的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申报限额:每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每年度限报 2 项,同一基地在研基地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部分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整改的通知》(晋教科函〔2019〕18 号)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整改但未完成整改的基地不得申报。

(4)各基地开展的与基地发展定位相一致,且与本次新型冠状肺炎防控密切相关的研究,可不受申报限额的限制。

4 .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在我省高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人员或有志于从事决策咨询研究的个人或集体。

(3)申报方式:项目采取揭榜招标的方式进行,每个选题立项 1 项项目。

(4)启动时间:本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之后自行启动。

5 .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在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一线工作的个人或集体。

6.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培育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本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奖成果,申报人须承诺在项目立项后 2 个年度内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或山西省科学技术奖。

(3)启动时间:本项目待 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奖成果公布后自行启动。

7 .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限项:各高校凭借论文条件申报者,每校限制申报 1 人,其他条件无限项。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篇。

三、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4.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5.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6.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7.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另外,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 号)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国科发监〔2020〕37 号)文件要求,原办法第八条“申请人的具体申报条件”做出如下修改:第 1 款第(3)项修改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或理论突破,得到国内外学术同行的广泛认可。第 2 款第(3)项均修改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取得一定的原始创新或理论突破。

四、重点支持范围及组织方式

1. 重点支持范围

(1)与省“111”“1331 工程”“136”工程协同联动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1331 工程”、“111”和“136”工程平台、学(专)科、团队申报的项目;

(2)与三个调整优化方向一致,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项目;

(3)对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

(4)与我省十四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密切相关的项目;

(5)与我省其他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大举措密切相关的项目。

2. 组织方式:本年度所有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委托第三方(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进行。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方式:以高校为单位统一申报(各高校应正式行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类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

2 .申报材料:

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只报送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PDF 文件,不再报送纸质版材料。考虑到防疫期间,各项目推荐书可暂不盖章,由学校在推荐函和汇总表上盖章后扫描报送。各学校在申报过程中要尽可能采取线上网络办公,做好防护工作。

(1)科技创新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学校同意联合资助的承诺函、学校评审结果的公示文件及异议处理情况的说明、上一年度项目实施和结项情况报告、上一年度项目联合资助经费下达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 PDF 文件,《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 文件)。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学校同意联合资助的承诺函、学校评审结果的公示文件及异议处理情况的说明、上一年度项目实施和结项情况报告、上一年度项目联合资助经费下达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 PDF文件,《汇总表》同时报送 EXCEL 文件)。

(3)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学校同意联合资助的承诺函、学校推荐项目的公示文件及异议处理情况的说明、上一年度项目联合资助经费下达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 PDF 文件, 《汇总表》同时报送 EXCEL 文件)。

(4)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 PDF 文件,《汇总表》同时报送 EXCEL文件)。

(5)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学校推荐项目的公示文件及异议处理情况的说明、《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PDF 文件,《汇总表》同时报送 EXCEL 文件)。(6)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高校只须在获奖成果公示结束前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

(6)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高校须报送学校同意联合资助的承诺函、上一年度项目联合资助经费下达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一览表》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 PDF 文件,《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 文件)。

3.申报截至时间暂定 2020 年 3 月 30 日前,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我厅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报送截止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马婷、崔林

电话:0351-7326657;13453144402,15513883172。

山西省教育厅:王晓伶、芦永明

电话:0351-3381538

材料报送邮箱:sxgxkj@126.com

附件:各类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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