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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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量:


关于2018-2019学年度

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学院刚修订通过的《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校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部门、各系上报岗位审核组审核后,现2018-2019学年各部门、系部学生勤工助学名额公布如下: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用工名额表

序号

用工单位

核定岗位数量

1

机电工程系

17+14(班助)

2

安全工程系

6+2(班助)

3

经济管理系

10+28(班助)

4

计算机系

8+16(班助)

5

电气与动力工程系

14+9(班助)

6

矿业工程系

8+15(班助)

7

地质与测绘工程系

10

8

环境工程系

3+4(班助)

9

党委办公室

4

10

宣传统战部

5

11

党委组织部

4

12

院长办公室

3

13

纪检监察室

3

14

人事处

5

15

图书馆

16

16

基础部

4+8(10-12月临时岗)

17

学生工作部(处)

24

18

工会

2

19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实训中心

2

20

科技产业处

3

21

团委

5

22

计划财务处

3

23

审计处

2

24

教务处

5

25

思政部

6

26

保卫处

16

27

现代教育与信息中心

8

28

后勤保障处

50+20(6个月临时岗)

29

招生与就业处

4

30

筹建办

3

31

新能源

4+3(班助)

合计

348(固定岗)+28(临时岗)

  1.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方式选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同等情况下要优先录用。

    2、按照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20工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统筹安排、设置岗位。学生应量力而行,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工资以200元/月计,寒暑假期间或工作短期临时需要设立临时用工岗位,岗位临时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按40元/天发放补助。

    3、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勤工助学相关规定的学生,可按照规定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校纪校规进行教育和处理。

    4、各部门确定的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与学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临时),由用人单位会同学生处负责签订。合同名单于11月中旬前报学生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要对参加该部门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日常考核考勤管理。

    5、所有部门、系部将本年度勤工助学用工的工作总结于11月2日前交于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