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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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量:

学助﹝20204

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和山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助学贷款工作

1.在校生续贷声明

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在新学年需再申请贷款的学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网址http://csls.cdb.com.cn)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贷款申请页面,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录入申请信息时,必须填写续贷声明后才能完成贷款申请)。续贷声明内容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意愿、总结和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字数要求200字左右,字数过少或内容太简单会被系统拒绝。2020年生源地贷款续贷申请时间为20206月。

续贷学生在提交续贷申请时,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会对学生登录系统情况进行校验,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


2.在校生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在校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材料:①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②学生证原件;③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材料: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需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单位公章);②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证复印件。

建议学生申请前先与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确认。如有差别,以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3.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交回

各系通知所有生源地贷款学生一定要将本人的原件标明专业、班级、性别、住宿费和学费,各班核实无误后,以系为单位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连同《受理证明》原件及时交回学生工作部(处)录入回执(包括在校生和录取新生)。大一新生的贷款回执须在学生报到后一周内以系为单位交到学生工作部(处)。

二、重要提示:

1.贷款申请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应等于学费和住宿的总和。申请贷款学生一定要按政策规定确定贷款额度,否则会影响贷款的申请与发放。

2.登录系统维护

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系做好宣传,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6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网址:http://csls.cdb.com.cn)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资料修改页面,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在进行信息维护时,请各位贷款同学检查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请一定要准确填写系部全称,专业全称,学号,及个人联系信息。

三、工作要求

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近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1. 各系辅导员应把续贷提示工作落实到班、宣传到人,努力在6月全部办毕。

2. 做好贷款学生还款提示和诚信教育工作,利用主题班会、画板宣传等形式,着力开展还款提示和诚信教育工作,还款提示要包含还款办法、流程、逾期违约责任和在银行系统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等具体内容。

有任何问题,请与学生工作部(处)咨询。

联系电话:(03512575709

学生工作部(处)

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