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助 ﹝2020﹞13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晋财教[2020]105号)、学院《关于使用2020年校内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请示报告》批复以及《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修订试行)》的相关要求,我院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为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院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名额:全院212名,其中本科158名,专科54名
2、奖励标准:5000元/人
3、申请条件:(参见2020版学生手册P183第三条)
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⑷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
⑹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备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二、学院奖学金:
1、评选总金额:30万元,其中本科27.5万元,专科2.5万元。
2、申请条件:(参见2020版学生手册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P181第三条)
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⑷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 在校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院奖学金等级标准: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备注:金额分配表见附件二,各系可根据本系实际情况确定各等级人数,但不得突破分配给各系的总金额。
三、评选范围:
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⑵、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的专升本学生
⑶、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评审
四、评审流程:
要严格按照《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修订试行)》文中第五章关于资助评审程序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1、提前告知及个人申请。通过多种方式向全体学生提前告知评选人数及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成立组织机构。各系要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班级成立以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一般由班长、团支书、宿舍长和15%普通学生代表组成)为成员的评议小组。
3、班级评议、公示。班级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申请条件及名额,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基础上,评议讨论确定本班拟推荐学生名单及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4、各系要对申请条件和各班推荐名单进行初审、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填写奖学金审批表,经所在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同时报送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
5、学生工作部(处)及学院奖学金评审机构根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对各系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审查各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批准,最终确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报送时间
各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推荐人名单于10月23日结束公示,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提报到学工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nyxyxsc@163.com。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生奖学金评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怀,各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评定工作方案并广泛宣传。认真做到“四公开”:所有资助项目公开,所有申请条件公开,所有评审过程公开,所有资助结果公开,让所有学生能够充分了解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评选过程作为一项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文明守纪、励志成才,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报效国家。
2、严格落实制度。各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修订试行)》及相关文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指标分配,严格按照个人申报、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学校公示及审定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发放给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学院奖学金发放给表现优异学生。
3、加强信息公示。公示制度是加强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一项有效监督措施,各院系要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公示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指向明确,公示内容要包括姓名、班级、金额、奖学金项目及举报电话、联系人等,接受师生监督。
4、规范信息管理。一是所有电子版报送由辅导员专人负责、专用U盘报送,确保信息安全不泄露。二是严格对资助信息公示进行审查。维护学生隐私,确保公示信息不伤害受助学生心理;保证学生信息安全,不该公示的信息不要公示。三是严格审批信息查询。对资助信息查询进行严格审批,避免资助信息泄密。
5、严格管理资助文件建档管理工作。各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查询等工作,做到档案材料齐全、规范。
6、强化过程和程序监管。各系要认真受理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并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谈心谈话积极听取学生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发现、解决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说法,事事有落实”。
7、实行责任追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各系分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和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奖学金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建立问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岀现截留指标、弄虚作假、轮流坐庄、平均分配、暗箱操作、人情资助、捐作班费或集体费用、变相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奖学金标准等违规现象,报请学院相关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0351-2167677,李老师
如有变更,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学院奖学金金额分配表
附件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只需纸质版)
附件四: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只需纸质版)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录入汇总表(只需电子版)
附件六: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均需)
附件七:学院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均需)
注:附件三至附件七表格在学工部官网下载(www.sxeu.cn/xbw/xsc/)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