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新闻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浏览量:


学助〔202015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

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晋财教2020105号)和学院《关于2020年校内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请示报告》批复情况文件要求及2020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我院现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档4000/年、二档3300/年、三档2600/年。学院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档2000元、二档1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认定等级为特殊家庭困难的学生必须给予资助,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的资助等级,但不允许再设档次。学院助学金用于国家助学金未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金分配

资助名额根据本年度省教育厅下达给学院的国家助学金资助经费,按各系截止到2020111日在校生人数及202010月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料分配,各系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1。根据学院下达的学院助学金总额,按各系截止到2020111日在校生人数分配,各系学院助学金金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2

三、评审流程

按照《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试行)》中第五章条款执行。

1.各系向全体学生公布受助资金名额额度及助学金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各班级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工作基础上确定班级受助学生等级和名单。辅导员组织所在班级进行评议,提出受助名单,并在申请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同时将名单在班级范围内按规定进行公示。

2.辅导员将受助学生名单及申请表等相应材料上交本系,由系进行审核并建立备查档案。

3.系组织评审,确定本系学生受助名单。并在全系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将评审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4.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系上报情况,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生工作部(处)将公示无异议材料报送山西省教育厅并向学院计财部门申请发放。

四、工作要求

1.要精心组织,严把标准,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认真做好本项工作的组织宣传,使学生体会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与爱护,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权益,通知内容务必宣传到人,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助学金的申请办理流程和要求。

3.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四公开”:所有资助项目要公开,所有申请条件要公开,所有评审过程要公开,所有资助结果要公开;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要做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评选过程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评选人名单进行二级公示,畅通学生申诉、咨询等公开渠道。

4.各班级按照评审标准及要求(参见2020版学生手册中《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P186页及《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校内资助专项经费实施细则》P204页)保障评审质量。如果各系评审受助学生,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学院将直接取消,不替补人选。

5.根据省教育厅主管部门要求,在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国家助学金等解困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不得存在与学习成绩挂钩,杜绝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或用“助学金”代替“奖学金”的行为。

6.在评审工作同时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

7.各系做好材料的报送及学生申请表格及原始证明材料的档案建立及保存工作。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使用审批制度,确保各类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并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安全排查工作。

8. 实行责任追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各系分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和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助学金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建立问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出现截留指标、弄虚作假、轮流坐庄、平均分配、暗箱操作、人情资助、捐作班费或集体费用、变相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奖学金标准等违规现象,报请学院相关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报送到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材料内容包括:《国家(学院)助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及汇总表封皮、受助学生银行资料汇总表(报财务处)。以上材料均须系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并将工作总结一并报回学生工作部(处)。以下材料由各系留存并建档备查:《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文件等相关支撑材料;助学金申请表;相关公示、班级、系民主评审会议的原始材料。

9.报送材料时间:1127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处)(产学研楼210室)。未尽事宜,请到学生工作部(处)(产学研楼208室)咨询。

五、发放方式

秋季国家助学金按受助等级标准金额的50%发放,次年春季第二学期资金到账后再发放50%。学院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附件1-1: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各系名额分配表

附件1-2: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学院助学金各系金额分配表

附件2-1: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汇总情况封皮(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2-2: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学院助学金汇总情况封皮(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3-1: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本专科分开汇总)

附件3-2: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学院助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本专科分开汇总)

附件4-1: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卡号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本专科分开汇总)

附件4-2: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学院助学金建设银行卡号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本专科分开汇总)

附件5-1: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部自留)

附件5-2: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0年学院助学金申请表(系部自留)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