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传承家乡历史文化遗产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暑期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浏览量:

学思﹝2024﹞11号

各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学生工作部特举办“传承家乡历史文化遗产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暑期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以文化人、以德育人的过程中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和引导学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担负起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学生不断增强文化自信,成长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传播者和继承者,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二、活动主题

传承家乡历史文化遗产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内容

对象

面向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可以个人参加,也可以按照家乡所在地组队参加(每队成员不超过5人)

(二)参与方式

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围绕学生家乡所在地及身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非遗文化,讲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独特魅力及内涵价值;也可以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非遗文化项目的工艺流程、保护传承、匠人故事等开展讲述。参与学生可以第一视角通过体验式、参与式的方式记录学习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也可以第三视角记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非遗文化传承人在文化传承保护方面开展的工作,以提高学生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保护、传承和宣传的积极性。

1. 以视频方式呈现:学生需以原创横屏(16:9)拍摄方式制作视频,视频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大小不超过1G,格式为mp4。视频需配以必要的独白或文字介绍,文字内容需为原创,视频画面来源以学生原创为主,需引用、剪辑官方主流媒体视频的内容不得超过60s,需注明引用来源。视频语言流畅、生动,能够感染听众,引起共鸣。

2. 以图文方式呈现:以组图结合文字说明的方式呈现,图片及文字均为参与学生自行拍摄及撰写,不得抄袭。图片不少于5张,可以在拍摄基础上进行二次加工、设计,尺寸比例不限,格式为jpg格式;文字不少于800字,以word形式呈现。

四、活动安排

一)动员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动员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参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引导学生创作展现具有家乡文化底蕴的作品面生动地诠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性、多样性和独特文化魅力,使保护和传承非遗的理念深入学生心中,提高学生文化品味和素养。

(二)宣传展示各系统一收集汇总学生作品,严格审核把关,精选一批效果好、有特色、可推广的展示作品8月28日将作品报名表、汇总表和学生作品报学生工作部学生作品电子版以系名+视频/图文+作品名称+作品负责人名称方式命名,统一发送至xsgzbsz@163.com各系每类参与方式学生作品至少推荐1项。学生工作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宣传,将对优秀作品参与学生及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