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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30    点击: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延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为切实做好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学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和管理职责。

延迟开学是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措施。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职责,防止因延迟开学出现松懈情绪,坚决杜绝和纠正可能出现的“一放了之”以及对学生学习、生活关心不够的情形,共同承担起延迟开学期间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中小学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二、科学合理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学生在家学习指导。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延迟开学后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生活指导等工作。

各地各学校应组织优秀教师分年级、分学科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运用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空中课堂或网络授课。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电视频道和播出时间用于开设“空中课堂”,做好开课准备。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不同年级、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学和管理方案、作息时间表。

学生学习和管理方案中学习内容安排可包括给学生提供学习课表、学习建议、复习资料,推荐阅读的文学和科普作品,组织探究性学习,鼓励学生进行体育运动,开展心理健康辅导、防疫知识学习等。

要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学生的任务,定期向学生了解相关情况,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指导。

学校应公布教师和学校的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相关教学安排及建议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特别要针对初三、高三等毕业年级学生,制定详细的教学和复习计划,加强跟踪指导和心理辅导,提高学习效果。

三、家校联动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协同育人。

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作息时间表做好延迟入学期间在家学习和生活的管理和辅导,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空中课堂或网络授课,提高学习效率。

要及时与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沟通对接,主动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家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要特别重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一校一策做好开学预案。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三个不得”(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得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的原则,“一校一策”制定相应开学预案,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假期开学衔接顺畅、各项保障措施到位。

五、强化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学和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的了解、督促、督查,将教师违规集中补课、学校擅自提前开学、学生提前返校等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地在延迟开学期间有关中小学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情况和做法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文章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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