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作者: 时间:2020-05-04

“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视野、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兴党强国的使命担当,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征,极大增强了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大局中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要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我们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把“严”落实在管党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抓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为书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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