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办理说明
准备材料:
1.填写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辅导员及系部负责人签字;
2.携带近三个月相关住院(门诊)病历和公立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诊断建议书)、残疾证等有效材料交医务所审核后,开具诊断证明。
注:
1.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诊断证明书(诊断建议书)需加盖诊断证明专用公章;
2.缓测无需医务所开诊断证明,有系部意见即可。